適量獻血不僅可以刺激骨髓造血干細胞產生出更多的新生血細胞和免疫球蛋白,提高人體的抵抗力,而且定期獻血有利于改善腦、心、肝、腎等重要器官的供血、供氧狀態,維持正常的生理功能,延緩衰老。
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碳青霉烯類等,其最嚴重的致敏反應是過敏性休克和急性喉頭水腫,極易導致患者的死亡,這類藥物引起的過敏性休克沒有明顯的量效關系。
氨基糖苷類藥物如慶大霉素、阿米卡星等。此類藥物發生過敏性反應比較少見,但是一旦發生則很嚴重,死亡率很高。同時,此類藥物容易造成第8對腦神經的損害和對腎臟的損害,且這些損害多數為不可逆的。
使用可致畸藥物期間以及在停止服藥后的安全間隔期內不能獻血,嚴防含有致畸藥物的血液用于臨床,特別是輸給尚在懷孕或將要成為孕婦的患者。
沙利度胺:可引起胎兒出現海豹兒畸形,可致急性骨髓抑制。
孕激素類:如黃體酮可導致女性嬰兒出現外生殖器男性化畸形。育齡女性因避孕而服用此類藥物的比例較大。
阿維A/異維A:已證實出生的缺陷包括:面部、眼、耳、顱骨畸形,中樞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胸腺、甲狀旁腺發育異常。阿維A停藥3年內不得獻血,異維A停藥3個月內不得獻血。
甲氨蝶呤:長期服用后,有潛在的導致繼發性腫瘤的危險。
影響血液功能的藥主要分為止血藥和抗凝血藥。需輸血的患者多為某些原因造成血液或血液成分的丟失。抗凝藥可增加受血者的出血傾向,對急性出血患者極為不利。抗血小板藥物:阿司匹林、雙嘧達莫、氯吡格雷、前列地爾等藥物進入受血者體內后,可使受血者出血傾向加重。另外,阿司匹林可能引起胎兒先天性唇裂,該藥物應用廣泛,因此須引起足夠認識,停藥后不滿5天暫不能獻血。
可引起幼兒骨關節發育異常。左氧氟沙星致急性粒細胞缺乏,加替沙星可致血糖異常,莫西沙星可致QT間期延長。口服莫西沙星的輸血安全間隔時間為16天。
金剛烷胺在停藥2月內不得獻血,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感冒藥大多數含有金剛烷胺成分,因此需要格外注意。
利巴韋林可在紅細胞內蓄積,停藥后一年內不得獻血。
用藥后安全獻血時間:在實際工作中,根據大多數藥物的半衰期,服用藥物后的獻血者的獻血安全間隔時間以30天為宜。